烟雨红尘投稿须知
 
 
  一、声明
  若非特别指出,本文中:烟雨红尘是指cnetnet.net创办的烟雨红尘原创文学频道(简称“up2c文学网”或“烟雨红尘”),包括但不限于由烟雨红尘网站直接参与主编的丛书、期刊,报纸的专版或专栏,电台电视的专题节目,在网络传播的电子刊物,基于电信或移动通信网络的服务项目。

  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商业网站或个人主页,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电信或移动网络的服务项目)。
  作者是指按照烟雨红尘注册程序完成笔名(即会员名)注册的会员。作者在注册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虽然烟雨红尘对用户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但是个人资料失实或失效的用户将失去其作品被推荐到传统媒体发表的机会。
  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投稿是指向烟雨红尘网站投稿。
  发表是指在烟雨红尘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作者投稿
  1、为防止笔名重复和保存投稿原始记录,第一次投稿前作者必须先注册笔名,然后使用注册成功的笔名和密码(或称口令)在烟雨红尘网站的投稿页面进行投稿。

  2、烟雨红尘网站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投稿者必须是作者本人。烟雨红尘网站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或转贴)的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

  4、文字作品作者(每个笔名)每天限投稿三篇,底稿自留。投稿应遵守有关排版规则。除非体裁或栏目特点所需(例如古诗词),否则文字作品的篇幅不宜太短(例如少于500字)。

  5、为尊重作品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作者在投稿同时必须以下列单一选择方式作出对相应作品发表之后的版权声明(或称授权级别):
  A授权[原创首发]: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此作品系首发于烟雨红尘网站。我同意烟雨红尘作为此作品版权的独占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我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有关此作品发表和转载等任何事宜,由烟雨红尘全权负责。未经烟雨红尘转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包括2004年3月及之前发表在烟雨红尘文学网站的所有原创作品)。
  B授权[原创再发]: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我同意烟雨红尘网站发表此作品,同意烟雨红尘向其他媒体推荐此作品。未经烟雨红尘或作者本人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一旦传统媒体决定刊用,请烟雨红尘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媒体的直接投稿权利。

  6、作者投稿成功,可立即登录“个人文集”查看投稿处理状况。作品会有“未审”、“已审”、“退稿”三种状态。若作者发现作品超过二天仍处于“未审”状态,建议作者立即用短信形式与相关版主/编辑联系,查询时请提供会员名和文章标题。

  
  三、审稿和发表
  1、一般情况下,烟雨红尘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对每一篇作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审阅,然后决定发表或退稿,同时发出录用通知或退稿信。审阅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假如作者在投稿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此类录用通知或退稿信,可能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
  a.投稿时正遇法定节假日或近期投稿量激增,审稿相应推迟;
  b.发表的作品内容违返《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或严重影响烟雨红尘网站正常运作,版主/编辑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将文章删除或锁定.

  2、作品发表要求:较强的文学性和可读性;文章编排整齐有理,版面清晰。烟雨红尘网站保留审稿、退稿和修改稿件的一切权力。

  3、烟雨红尘保留不事先通知作者而将已发表稿件随时撤销和删除的权力。

  
  四、关于稿酬
  1、作者在烟雨红尘网站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2、从烟雨红尘网站选用作品的传统媒体应当依法向作品的作者支付或通过烟雨红尘网站转交稿酬,烟雨红尘网站依授权级别分别予以相应的协助。
  3、与烟雨红尘网站非商业性质合作的媒体,作者同意作品出现于媒体上并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五、关于剽窃、抄袭
  1、剽窃、抄袭是指未经原作者同意,把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或改头换面之后据为已有的行为。
  2、烟雨红尘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一经发现,负有移除剽窃、抄袭作品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烟雨红尘网站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3、烟雨红尘网站在司法部门或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人网络注册资料的情况下,负有提供该注册资料的协助义务。
  4、向在烟雨红尘上发表的作品提出侵权指控者向烟雨红尘网站提出警告或索要注册资料请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提供三类资料:一是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著作权权属证明,包括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发表书籍或期刊、创作手稿等;三是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所在位置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烟雨红尘网站将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暂不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
  5、向烟雨红尘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烟雨红尘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烟雨红尘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投稿的作者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本须知解释权属烟雨红尘原创文学频道所有。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须知如有修改,烟雨红尘将在网站醒目位置发布告示,恕难一一通知。


  
cnetnet.net      
2004年3月8日